本系運作可概分決策及行政執行二層面,決策以系務會議合議方式進行,決定系的發展方向、課程類別調整、開設等各類事務;另輔以系教評會,合議處理學科委員及面授教師資格審查、教師升等等相關事務。
行政執行可略分系辦及課程類別二部分。系主任指揮系辦綜理全系所有事務之例行運作、相關會議召開及決議執行、學校臨時交辦或學生意見反映事項之處理等。各類課程負責人研擬該類課程發展方向及組織架構,協助新開課程教策小組運作等事務,以及該類相關課程面授教師資格初審、各科考試試題查核等工作。
更新日期:2017-08-24